記者林周龍/羅東報導
彭姓男子去年6月9日下午前往羅東博愛醫院看診時,大鬧急診室,並將醫療車砸向護理站,險些砸到女護理師,宜蘭地方法院認為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案發時處於妄想和幻聽嚴重狀態,屬心神喪失,無法辨識違法能力宣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23)日判彭男無罪,但須監護1年處分確定。
判決指出,彭男曾於2000年間,因放火燒毀房子,被診斷是躁鬱症與輕度智障,行為時恐心神喪失,判決無罪,但認為對社會治安有在危險,須施以監護2年;2003年間,彭男又因強盜案件,被判刑1年10月、緩刑2年確定。
彭男自2018年8月起,因壓力導致病情不穩定,開始在多家醫院輪流住院治療,病情及情緒均起伏不定,被害妄想、幻聽等症狀加劇。去年6月9日下午5點30分許,彭男腹痛到羅東博愛醫院看診時,誤以為急診室醫護人員嘲笑他,不僅在急診室大聲咆哮,同時舉起醫療推車砸向護理站,撞倒電腦螢幕,引起醫護人員恐慌,涉嫌違反醫療法被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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