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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環保局昨(4)在冬山鄉進利路當場查獲一部3噸半小貨車及二部拖板車,車上及農地上共計有67包太空包,內容物為廢塑膠為主之混合廢棄物,車主雖辯稱所載之太空包將作為塑膠原料使用,又改口將送至焚化廠處理,說詞反覆不一,縣環保局不無採信,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及41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第2、3、4款規定,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因涉及刑事調查將移送警察局及台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
據宜蘭縣環保局表示,9月4日下午接獲民眾通報,於冬山鄉進利路有可疑聯結拖板車載運太空包行進,稽查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一部3噸半小貨車及二部拖板車停靠路邊,經查二部拖板車上共有47包太空包,鄰近農地已堆置20包太空包,內容物為廢塑膠為主之混合廢棄物。
司機坦承地上物為拖車卸下堆置,並表示自桃園市龍潭區載運至此,一度辯稱將作為塑膠原料使用,又改口將送至焚化廠處理,說詞反覆不一。
稽查人員當下向桃園環保局查證後,未能查得龍潭確切產源,考量淋漓坑為縣內遭棄置熱區,為避免廢棄物流向不明,當場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沒入該拖板車車斗及其上47包事業廢棄物,並會同廣興派出所共同查扣並沒入犯罪工具。
由於三車輛均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隨車未持有廢棄物產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且現場堆置地點為農牧用地,本案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及41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第2、3、4款規定,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因涉及刑事調查將移送警察局及台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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