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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於昨日(1/17)接獲通報,烏石港大坑堤防旁遭棄置大量類似營建廢棄物並有提供車牌號碼(AGW-7XXX)等線索,環保局派人員趕赴烏石港現場,並立即啟動稽查機制。
調查發現行為人疑似為營業處所(吉O企業社 負責人:蕭OO),稽查人員趕至大坑堤防現場發現,堤防遭不肖業者棄置包括生活垃圾、廢紙箱、廢塑膠、廢水電材料、廢裝潢木材、廢磁磚等營建廢棄物數量重達15公噸之多。隨即要求行為人到場確認,經製作稽查紀錄,強烈要求行為人限期內必須清除,並委託合格之清除機構清運至合法處理場所,已於昨晚22時30分已將現場廢棄物清除完畢。
環保局表示,本案行為人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確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工作並隨意棄置廢棄物,這種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將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更指出,烏石港大坑堤防除遭棄置營建廢棄物外,稽查周遭環境另發現有數處遭棄置廢家具、廢彈簧床,這些棄置行為有地緣關係,後續將加強稽查附近營建工地並調閱周邊相關監視錄影檔案及依據現場已查獲之民眾藥單及申辦行動電話等個人資料,通知相關人員到局說明並依法辦理相關裁處事宜。
環保局強調,鄉鎮公所及環保局同為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執行機關」,針對易遭棄置廢棄物的偏遠地區,環保局將責成各鄉鎮市公所加強查核,如有發現隨意棄置廢棄物之行為人,將依法予以重罰、絕不寬貸,環境保護屬於大家,希望能共同維護這片土地。
(資料由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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