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譽玹/宜蘭報導
老舊柴油車空污排放已列為第一級致癌物質,宜蘭縣環保局祭出第1至2期車汰除及第3期車加裝濾煙器等二項補助措施,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報廢車輛最高可獲40萬補助,希望老舊大型柴油車輛有效降低排放污染總量。
環保局表示,宜蘭縣第1至3期老舊柴油車輛,設籍數佔比高達56.9%,車主如未定期保養或機械零件劣化很容易有排放黑煙問題,這次補助對象分為二大類,第一類為設籍縣內之第1至2期(西元1999年6月30日前出廠)大型柴油車,以車重區分自107年起補助金額從新台幣5萬元至最高可達新台幣40萬元,107年12月11日至108年12月10日止補助金額降為新台幣3萬元至35萬元相關補助期程、車期及金額。
第二類為設籍縣內之第3期(西元1999年7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間出廠)大型柴油車,車主如辦理加裝經行政院環境護保署認證核定之濾煙器,即可向環保局申請補助,每套濾煙器從新台幣9萬至15萬元補助,每輛大型柴油車以補助乙次為限。
環保局提醒,為加強符合這項補助車輛淘汰意願,自107年起不再受理及核發一、二期大型柴油車及未加裝濾煙器之三期大型柴油車合格標章,並將依法公告縣內部分空品淨區限制上述車輛進入。
(相關資料由宜蘭縣政府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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