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特稿
宜蘭縣政府自訂的「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近半年來引發重大爭議,縣長林聰賢10月初曾表示月中要回歸中央法規,依目前的進展看起來,勢必”跳票”,”回歸”之路有這麼難嗎?
9月8日3000多農民的抗爭,和縣長同屬民進黨的議會黨團,也曾公開要求縣府”回歸”中央的法令規定(亦即縣長說的中央標準面),都是認為縣府不必自創新的辦法,所有的抗議聲音認為縣府嚴重限縮了農民的財產,而對農地農用並沒有發生實質作用。
縣政府為什麼要”回歸”中央法令規定?是不是因為民怨四起,以”回歸”中央來降低民間抗議的聲音?
林聰賢縣長10月6日在縣務會議中表示,因為縣府的導正措施也已經得到中央正面的回應,現在無論是農民資格或是農地興建的相關辦法,為了讓民眾有一個非常清楚資訊依據,會請農業處整理出農委會所公布的辦法,在下次(13日)的縣務會議提出,希望都能夠回到原來中央的標準面,這樣大家就不會有資訊上的混淆。
縣長說”希望回到原來中央的標準面”,何謂”標準面”?不就是中央的”標準”,其他縣市正統一遵循的”標準”?那為什麼又要”農業處整理出農委會所公布的辦法”,要整理什麼?整理之後要依誰的”標準”? 縣長的話” 回到原來中央的標準面”,真是令人難以了解其意,”回歸中央”的路一時之間竟何其遙遠,有這麼複雜嗎?
縣府10月6日也正式發布新聞稿指出「內政部與農委會已將本府所訂辦法,納入檢討修正並於今年9月4日發布施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條文。因此,自本(10)月中旬起,農地使用審查管理相關規定,將回歸中央發布施行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條文辦理。」,10月中旬已經到了,除非縣府今天公布執行,否則"10月中旬"回歸中央這件事,肯定”跳票”,縣長口說不足憑?白紙黑字發布的新聞稿也不足憑?徒降低了縣民對縣政府的公信力、可信度。
10月13日縣府農業處又表示,將根據中央法令落實審查,兩週後預告修正草案,邀集各界提供意見,一個月後公佈施行,如果修正期間中央法規已上路,將停止修正,直接採用中央法規審查。
縣長既然要”回歸中央”,農業處為什麼還要將”縣自訂的辦法,根據中央法令來落實審查”?這叫”回歸”嗎?”兩周後公布修正草案”既是回歸中央,”修正草案”又是從何而來?是地方修正中央?
“如果修正期間中央法規已上路,將停止修正,直接採用中央法規審查。”,可見縣府明知農委會的修正案尚未上路,地方各界原本就是要求縣府回歸中央未修正前的法令執行,縣府是故做不知,還是裝糊塗?令人費解。
縣長如果認為縣府所作所為都是正確的、正當的,就不必提”回歸中央”,縣府如果口說回歸中央,實際卻在做”自打嘴巴”、”自食其言”的事,如何能讓縣民心服,又如何讓縣民對縣府的其他施政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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