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已被列管污染源的蘇澳東南碱業,日前由代理縣長陳金德帶環保局突擊檢查,發現該廠有未經許可登記的污染源操作,且未密閉輸送導致環境充滿鹽酸刺鼻異味之情事,由於該廠是蘇澳新馬地區常有酸臭味的源頭,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新臺幣400萬元,另未經合法登記於許可證內之污染源設備將令該廠未經許可之污染源設備停工。另該廠之廢棄物有申報異常、混合貯存及貯存標示不清等違規情節,將裁處新臺幣2萬4仟元。
陳金德是在10月5日帶環保局人員到位於蘇澳新城的東南碱業突擊檢查,當場發現該廠鉀肥製程(M04) 之反應爐後端有輸送帶未密閉導致粒狀物粉塵堆積及作業環境鹽酸氣體逸散之情事,同時查獲該製程有正操作使用中之冷卻機、圓篩機、成品暫存槽、中和貯存槽、硫酸鉀工廠及硫酸鉀暫存庫,皆為未經合法登記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之污染源,另氯化鈣製程(M07)亦查獲於消化槽地面有鹽酸洩漏逸散,未妥善收集之情事,現場以鹽酸檢知管測得濃度超過20ppm。
由於常年以來蘇澳新馬地區的酸臭味一直存在,民眾常反應也不得改善,因此在今年6、6月間縣府環保局查出污染源就是東南碱業,當時業者立刻進行加裝氣罩進行改善,但仍有民眾陸續陳情刺鼻之酸味,因此環保局才以專案稽查,果然又查出該廠對污染源沒有盡到企業道德,徹底改善。
環保局表示,這次相關違反空污法情事,各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及23條規定,將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400萬元。另未經合法登記於許可證內之污染源設備,依同法第96條認定屬情節重大之未經許可污染源,將令該廠未經許可之污染源設備停工。又該廠之廢棄物有申報異常、混合貯存及貯存標示不清等違規情節,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及36條規定裁處新臺幣2萬4仟元。
環保局局長周錫福表示,站在環保局的立場上,願意給業者輔導改善的空間,但業者還存有舊思維,認為有民代或是上級關心,就可以大事化小,而不思徹底改善,環保局絕對站在民眾的立場,依法處罰外,該勒令停工的,就勒令停工,絕不寬貸。在法令上沒有任何空間,希望企業拿出企業道德,不能只想賺錢,不管民眾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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