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美玉/宜蘭報導)
有益於社會風俗教化之教堂及寺廟,是民眾信仰及心靈寄託的地方,其用地是否可以享受地價稅減免?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益於社會風俗教化之宗教團體,經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後,其專供公開傳教佈道之教堂、經內政部核准設立之宗教教義研究機構、寺廟用地及紀念先賢先烈之館堂祠廟用地,地價稅全免。
但如果是用來收益之祀田或放租之基地,或其土地是以私人名義所有權登記者,就不能享有地價稅減免。 該局強調,依現行稅法規定,必須於開徵期 40日前(即 9月 22日前)提出申請,申請核准後,當年度才能減免地價稅,若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 如有地價稅的問題,可撥打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 222~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 200~207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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