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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農發條例規定,農舍興建用地可用農地面積的可百分之10,這不分為老農配建或農地須2分半地及持有達2年以上者,但農舍申建常因水利會的搭排問題,讓一些未重劃的農地難以申建,而樸實的老農,常會因鄰近農地灌溉需求,而無償拿出農地來做水溝,但農委會不但沒有體恤老農的好意,還會將這些拿來做水溝的農地,列入農民申建農舍用地內,縣議員楊弘旻、邱素梅受農民陳情後,認為農委會簡直是吃人夠夠,希望農委會能站在農民立場趕快修法,保障他自後的權益。
冬山鄉中山村農民多年前因政府與地方人士勸說,將其自有約300平方公尺(90坪)之農地無償提供給政府興建排水設施,以解決該地區易淹水情形。但多年後,該農民欲將自有約1,000坪農地,依照中央「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興建十分之一約100坪農舍,豈料縣府請示農委會後,要求農民必須將無償提供給政府施作排水設施的農地納入可興建農舍面積百分之十以內,等同1,000坪農地原可蓋100坪農舍,現在只剩下可以蓋10坪。
縣議員楊弘旻說:農委會109年10月14日農企字第1090240687號函說明三略以:「…農地上既有公共排水設施非屬可供農業生產使用性質,自應納入農業用地面積10%計算,以維持興建農舍之農舍用地及農業經營用地之一定比例」。
楊弘旻抨擊農委會簡直吃農民吃夠夠,農民無償同意將300平方公尺約90坪自有農地無償提供給政府施作排水溝造福鄉里,農委會卻用一紙公文函示,就害農民可興建的農舍面積大幅減少,簡直是吃人夠夠,難道是要農民把多年前同意無償給政府施作的排水設施填起來嗎?
縣議員邱素梅表示農民無償捐地施作排水溝造福鄉里沒有拿政府一毛錢,非但沒有任何獎勵,還被政府欺負,減損農舍興建面積,這實在太不合理,另外還有很多偏鄉的道路水溝都是占用農民的土地,那些地主也會受到這條法令的管制,所以與楊弘旻強烈要求縣政府要向中央政府反映,也呼籲農委會要跟農民站在一起,盡快修正不合情理的管制措施,莫讓農民遭受重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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