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在羅東開設融資公司的男子林寶村,因覬覦高冷蔬菜利益,長年放款菜農、茶農,若遇無力償還,便率眾逼債,除痛毆菜農及工人外,並切斷引水管、搗毀高麗菜、砸毀工寮,更逼被害人讓渡土地,去年3月16日被警方移送法辦,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依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判處主嫌林寶村有期徒刑4年6個月,其餘同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到2年半不等徒刑。
綽號「寶董」男子林寶村(61歲)平時在宜蘭羅東開設融資公司,吸收當地不良份子加入其組織,糾眾從事暴力活動,平時以羅東鎮為勢力範圍,更以宜蘭,南投,台中等縣新交界山區為地盤,林嫌見:深山地區居民人善可欺,且覬覦宜蘭縣大同鄉南山村米羅段農地種植的高麗菜及南投縣仁愛鄉茶園銷售龐大利益,遂於2010年10月起,陸續放款給山區菜農或茶農,只要無力償還,就派旗下小弟暴力討債,被害人慘遭痛毆、強押軟禁、逼簽本票或無償讓渡名下土地承租權等。
據警方調查指出,前年5、10月,林男夥同小弟們上山逼債,指揮手下小弟鋸斷農民用來灌溉的引水管,工寮被搗毀,多名菜農所種植的高麗菜被搗毀、噴漆,致無法種植,銷售蔬菜,除影響民生經濟,還脅迫被害人無償讓渡名下土地,甚至教唆旗下多名小弟對無辜被害人施予軟禁,及暴力毆打等犯行,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展開偵辦,警方於去年3月16日報請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陳錦雯指揮刑事局、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及縣內的宜蘭、三星分局等單位,動員70多名警力,兵分多路,前往羅東、五結和冬山等地,逮捕林姓男子等11人,起出空氣手槍、鋁棒、開山刀等作案工具及循線毒品2.3公克被害人土地讓渡書等物,而林嫌等人全都被宜蘭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恐嚇,傷害等罪嫌起訴。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林寶村及其手下11人視為共同正犯,審理過程中林嫌對於案情多辯沒到場、不知道;另外其他同夥也多以沉默、不記得、沒有印象等回應,法官認為明顯在迴護主嫌及其他被告。法官訊後,認為主嫌林寶村等人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他應執行4年6個月有期徒刑,其餘從眾則被判4到9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但據知情人士指出,事實上林寶村是有放款沒錯,但因借款人是向原住民租地,且在借款同時拿出承租權來質借,事後發現菜價有利,便反悔不願讓出,同時藉故拖延還款時間,這才導致這起討債風波,事後其他11名「小弟」也為這種粗暴行為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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