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海巡署於今年元月6日晚間10時許,在三貂角東方9.2浬海面上,破獲台灣治安史上最大宗台灣漁船載運越南人來台偷渡案,查獲40名偷渡犯,押解途中有名越籍男子范文大從押解車中跳窗逃逸,讓海巡人員顏面無光;范逃亡8天後因朋友不敢收留,在走頭無路下主動向海巡署宜蘭機動查緝隊投案,案經宜蘭地檢署依以逃罪提起公訴,宜蘭地方法院將范男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15萬元罰金,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今年元月6日晚間10時許,海巡署岸際雷達發現在三貂角外海9.2浬,發現高雄籍漁船穩順滿66號在海面上徘徊,行跡相當可疑,於是出動500噸級南投艦及2艘巡防艦前後包夾,在船艙查獲25名越南籍男子及15名女子、意圖偷渡上岸,偵訊後押解宜蘭地檢署途中,33歲范文大偷偷解開手銬,當警備車行經冬山鄉台9省道路口,冷不防地打開車窗後跳窗,負責押送的海巡署人員反應不及,並且顧及車上還有其他偷渡客,眼睜睜看著他逃之夭夭。
范文大脫逃得逞,轉搭國道客運轉往台北、桃園等地藏匿,並尋找越南同鄉收容,范文大跳車脫逃事件,業經媒體大幅報導,同鄉朋友不敢收留,范男在走頭無路之下,8天之後主動向海巡署宜蘭機動查緝隊投案,檢察官將他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宜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定范男脫逃動機,是想留在台灣賺錢養家,觸犯未經許可入國罪、脫逃罪,危害台灣警政戒護及外勞管理,損及國家公權力,審酌當事人自行投案,也坦承犯行,諭知得易科罰金。
法官認為,范文大為越南國籍的外國人,用不當方式來台,不宜續留我國國境,基於人權保障與社會安全維護考量,執行後應加以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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