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淑珍、翁正杉/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對農地農舍政策,採行嚴格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如何回歸中央規定辦理?縣府13日仍無明確規範。
宜蘭縣104年4月7日發布實施「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林聰賢縣長上周在縣務會議中表示,因為縣府的導正措施也已經得到中央正面的回應,現在無論是農民資格或是農地興建的相關辦法,為了讓民眾有一個非常清楚資訊依據,會請農業處整理出農委會所公布的辦法,在下禮拜(13日)的縣務會議提出,希望都能夠回到原來中央的標準面,這樣大家就不會有資訊上的混淆。
13日縣務會議對於如何回歸到中央標準面,並未具體公告,農委會9月4日頒布修正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9月17日農委會邀全國各縣市政府訂定執行細則,24日函送討論的會議紀錄給各縣市政府,也尚未公告。
據了解,縣府為了避免等待中央公布執行細則的時間過長,將先依照會議紀錄內容,修正「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根據中央法令落實審查,2周後預告修正草案,並邀集各界提供意見,1個月後公布施行,如果修正期間中央法規已上路,將停止修正,直接採用中央法規審查。
部分鄉鎮長表示,對農地興建農舍,縣府到底會怎麼辦理,依然不是很清楚,究竟是照中央修改的辦法,還是縣府修改的辦法,一切只能等待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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