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淑珍、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議員黃素琴對於警察局發生性騷擾事件,向警察局提出強烈質詢,對被害人提出申訴案後,警察局仍讓兩人共處上班,副局長有施壓之嫌,警察人員對提申訴與撤案的程序都不清楚,要求局長詹永茂加強查察督導。
今天在縣長總質詢時, 議員黃素琴一上台,馬上點名縣警局局長詹永茂,關於縣警局少年隊陳隊長被指控性騷擾之事件,請局長說清楚、講明白。
黃素琴議員首先提問, 警察是人民的保母, 但如今卻被爆出性騷擾事件,針對這起上司對下屬女警性騷擾之案件, 據說該女警提出申訴後,疑似遭上級長官施壓被迫撤銷 ,請問局長是否屬實?是否有調查?對於這起性騷擾到底成不成立?
詹永茂表示, 對於這件案件,有請兩位外聘委員及一位內部的法制科科長共三位專案調查人員共同調查。 由於這調查的過程需要等專案報告及收集一些證據來輔證, 原訂10月17日交給評議委員會, 但得知她15日已撤銷掉了, 但為了了解事實真相, 調查仍依照既有的行程開完。 然依照評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要讓全部委員會開完會決議後, 才確定性騷擾是否成立的決定。 但由於她撤掉了, 所以會議中只做建議,沒有作決定, 當然,如果這案件成立的話,後續一切就會照著程序走。
黃素琴: 請問局長,如果不成立 ,那後續如何處置? 到底是女警隨便說說?還是像當事人講的,少年隊隊長要告造謠者?調查後真像如何,性騷擾到底成不成立?
詹永茂: 根據專案小組3人調查, 性騷擾是成立的, 會中決定調職並記過。
黃素琴: 假設案件成立, 身為人民保母做出這樣的行為, 而女警提出申訴竟然未受保護,還要跟他共同相處3個禮拜, 倘若您家的女兒或是妻子發生這種事, 是否還有辦法與他相處?
黃素琴說著馬上詢問在場列席的的縣府女性官員,是否敢提出申訴案?現場只見民政處長劭處長舉手, 黃素琴說就連她自己都不敢,因為怕得罪上司。
黃素琴又說, 過程中縣警局林振華副局長說, 他根本不認識該女警, 何來施壓之說? 他也沒有收到少年隊長任何好處, 所以沒有施壓之說, 關於這點請問局長,到底有無施壓之說?
詹永茂回答,報紙第一天刊出來時,他看了非常的氣憤,性騷擾是屬實沒有錯, 但報導中有兩點他非常在意, 第一點是:媒體報導該女警撤銷後,調查會議馬上停開,這不是屬實;第二點:指林副局長施壓之事, 關於這點局內也問了雙方當事人,包括申訴人,均否認絕無此事。
黃素琴議員問,申訴和撤案要怎麼作,向哪單位?
詹永茂說,申訴向婦幼隊,撤案也是。
黃素琴問,那為何撤案文會到林副局長手上。這是您要去查的,為什麼?
詹永茂說明,因為有小隊長向女警說該案已經在調查了,也要處分了,是否可撤掉,跟她勸導,後來她因和解了,願意撤,問說要送到哪裡去,他們告知送副局長轉給局長,她程序不是很清楚,送到副局長處,副局長還告知程序是不對的。應該送到婦幼隊。
黃議員說,你們內部警員對相關申訴和撤案都不清楚,怎麼教民眾清楚?局長要去查為什麼指導成這樣。林副局長在調查報告出來之後,當事人撤案後,為何拿給其他機關,這個問題很大,我們也懷疑有被施壓。一個女人敢在公部門,尤其是軍警單位提出申訴案,很不容易,很有勇氣,可見她很受委曲,請局長對林副局長的事澈底調查。依時間差應不難查明。
黃素琴接著問,少年隊隊長被媒體爆料後, 他駁斥並未性騷擾, 並要告造謠者(指媒體記者) ,黃素琴還自嘲,我們都怕媒體,犯了錯的人居然還敢說這種話,是不是很囂張,根據她當了6年的議員,知道宜蘭縣警察局就不只這件了,還有兩個人不敢申訴,請局長多多了解,不能因傳說,就不去碰。
黃素琴說,事情發生後,她沒有感受到被害人受到保護,當事人有沒有去上兩性平等的課,如何保障其他人不受騷擾,都要去作。現任的少年隊長要如何安排職務?
詹永茂回應:謝謝議員提醒,爾後會多留意,至於犯錯的同仁,除了記過,今天已發表從少年隊隊長調至警務參。
黃素琴表示,警務參有辦公室,女性進入可能仍有安全疑慮,局長可考慮調開放的大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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