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副處長吳朝琴明(15)日起免代處長一職,處長一職由原計劃處長李新泰接任,而計劃處則由副處長簡適代處長,黃朝琴副處長已代處長一職滿一年,依規定不得續代,未來等吳朝琴取得簡任資格後,勢必再被重用。
宜蘭縣政府人事處於下午5點許發佈縣府人事異動,自明(15)日起免建設處副處長吳朝琴代處長一職,由計劃處長李新泰調任,計劃處則由副處長簡適代理處長一職。
李新泰成功大學統計系、海洋大學漁業經濟系碩士,民國99年10月1日由羅東鎮公所調縣府服務,歷任所長、科長、秘書、勞工處、農業處及計畫處等三處的副處長,現任計劃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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