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淑珍/宜蘭報導】
轟動宜蘭縣的頭城鎮民代表會選舉「搓圓仔湯」醜聞案,宜蘭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前鎮代會主席林樂賜,林錦梅,林坤樹,林張秀娥鎮民代表及縣議員當選人林東成5人當選無效。
判決書中指出:前頭城鎮民代表會主席林樂賜,參加頭城鎮第20屆鎮民代表選舉,為求同額競選順利連任,與其他3名代表,共同出資240萬元,成功勸退欲參加蟬聯競選的前代表林東成,林東成收受240賄款後轉戰宜蘭縣議員獲得當選,但5人「搓圓仔湯」被檢方查出,依違反選罷法罪嫌起訴,檢方並向宜蘭地方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今下午宜蘭地方法院承辦法官宣判,裁定5人當選全部無效。
宜蘭縣頭城鎮本屆鎮民代表選舉,第一選區選舉當選人林樂賜(65歲,前主席)、林錦梅(60歲)、林坤樹(56歲)、林張秀娥(60歲)及由代表轉戰議會的新科議員林東成(51歲)等人,選前為能同額競選並順利當選,林樂賜等4人共同出資240萬元,對林東成「搓圓仔湯」,勸退林東成參選代表。林東成事後參選宜蘭縣議員,以5500多票順利當選。
頭城鎮民代表會搓圓仔湯醜聞,遭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查出,分別依違反選罷法將林樂賜的5人提起公訴,同時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宜蘭地方法院繼上週對5人違反選罷法部分裁定緩刑後,今下午審理法官再度宣判,林樂賜、林錦梅、林坤樹與林張秀娥等當選頭城鎮第20屆鎮民代表無效,另亦對被告林東成當選宜蘭縣議會第18屆議員無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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