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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市2月20日清晨4點43分許,在中山路五段與環市東路3段路口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機車騎士送醫不治的死亡車禍,經警方調查發現,吳姓駕駛原請吳姓友人冒名頂替,但吳某因不願替友背負刑民事責任,才將實情告訴警方,警方依過失致死偵辦外,對相關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嫌,均依法移送偵辦。
宜蘭分局副分局長田獻庭說明這起車禍原委時表示,一輛自小客在宜蘭市中山路5段由南往北直行闖紅燈,與往環市東路行駛之機車交叉撞,機車駕駛人遭撞擊後車頭嚴重受損,經送陽大救治時,機車駕駛最後宣告不治。
宜蘭分局員警到現處理車禍現場時,發現現場共有3人,其中一吳姓男子表示「車是他開的」,另現場的吳、林2名友人是事後騎機車到場的,但當獲知被送往陽大就醫的機車騎士不治時,該自稱駕駛的吳姓男子才知道代誌大條了,因此不願替友人背負刑民事責任,這才向警方說車子不是他開的,而是現場的吳姓男子才是真正的肇事者。
宜蘭分局除依過失致死偵辦外,對相關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嫌,均依法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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