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宜蘭市、員山鄉兩公所驚爆墓地管理員涉嫌貪瀆弊案,宜蘭地檢署5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昨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等80名幹員,持法院搜索票共搜索17處,共傳喚21人到案,其中吳姓、游姓兩員屬公務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賄罪嫌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分別依涉案情節,諭知5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案正由檢察官積極指揮廉調人員擴大偵辦中,宜蘭市、員山鄉都發表聲明決不護短。
根據宜蘭地檢署資料指出,宜蘭市公所、員山鄉公所公墓管理員涉嫌收受墓主賄款之情事,由檢察長責成檢察官陳錦雯、賴淑萍、江佩蓉、林禹宏、陳怡君組成專案小組,並在昨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等80名幹員,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於管理員之住處及工作場所等共計17處發動搜索,並查扣相關文件。
檢察官共傳喚宜蘭市公所吳姓、員山鄉公所游姓兩管理員及造墓業者、風水師、墓主等共計21人到案,目前已知多名造墓業者、風水師、墓主已坦承涉嫌向該等管理員行賄不諱,由於吳、游兩管理員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賄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今日上午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分別依涉案情節,諭知5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案正由檢察官積極指揮廉調人員擴大偵辦中。
宜蘭市公所江聰淵發表聲明稿指出:
一、關於地檢署指揮調查公墓管理不當衍生之不法情事,本公所全力配合相關行政調查程序,共同維護廉能環境。
二、該員為公墓管理員,98年進入市公所服務,本公所定期教育訓練並要求政風單位隨時關切訪查,亦有向上通報配合相關調查作業。
三、該員所涉事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本所態度勿枉勿縱,決不護短。
員山鄉公所鄉長江永和的聲明稿表示:一切秉公處理,絕不護短,並希望藉由此次事件,展現法治決心,正本清源。調查期間,將尊重司法偵查程序,並全力配合檢調單位偵查,盼盡速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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