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警方提供)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今天清晨4時35分許在大同鄉復興村石門溪攔砂壩壩堤上,逮到一名疑似準備盜獵53歲的宋姓男子,當場起出改造獵槍1枝、喜得釘9顆、鋼珠90顆,宋嫌趁警方不注意時準備偷溜,結果被眼尖的員警發現加以攔阻,因宋嫌力大如牛,雙方拉扯造成兩名員警手指輕微挫傷,分隊長黃明琪身上而穿防彈背心遭扯破;最後警方合力將宋嫌制伏,經帶回偵訊後,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罪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今日清晨4時35分許,保七四大隊羅東分隊的員警在巡邏時,發現一台白色自小客車停在芒草叢中,而且車燈未熄滅,警方認為十分可疑,於是上前盤查,果不其然就從車窗瞄見宋嫌擺在後座腳踏墊上的獵槍,起初宋嫌意圖辯稱自己帶獵槍是「夜晚在外危險,自衛用」,由於違法攜帶槍枝警方準備帶他回警局偵訊。
警方將獵槍的彈藥清出後,準備要押他回警局時,宋嫌竟想趁警方不注意逃脫,當時天色昏暗,荒郊野外視線不佳,若是被宋嫌逃走在要逮回便更加困難,所幸警員黃振豐即時發現,與分隊長黃明琪合力撲上壓制,宋嫌雖然身材不高大,但十分精壯,具有怪力,推擠中讓兩名員警手指挫傷,黃明琪的防彈背心更遭宋嫌扯破,今天偵訊後全案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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