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大年初六上午1名30餘歲女子吞食20餘顆安眠藥又喝酒,到宜蘭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在醫院急診室,要求醫師為她洗胃未遂,涉嫌以「三字經」謾罵及丟高跟鞋攻擊現場醫護人員,雖警方快速制止並由醫院將該女子完成治療後由其友人帶離醫院,宜蘭縣衛生局長劉建廷對春節期間堅守岡位醫護人員表示感謝外,亦對該女子行為嚴厲譴責不良示範。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對於醫院暴力事件,於103年3月制定處理暴力事件的標準流程,並於每年辦理醫院急診暴力演練,若遭遇暴力攻擊時,第一步是閃躲、拿手邊的東西阻擋,接著離開現場、大聲呼救、報警,並留存監視錄影的畫面、驗傷等證據,同時通報主管,及衛生局因應。
衛生局局長劉建廷呼籲民眾就醫時,應保持理性及耐性,勿對辛苦的醫護人員做出言語與肢體暴力,依據醫療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規定者,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檢察官偵辦,否依同法106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當醫護人員有安全的醫療環境,民眾才有安全的就醫品質,請大家共同創造宜蘭縣良好的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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