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金來/ 宜蘭報導
宜蘭市昨日晚間10點許,柳姓女子駕車在大坡路二段撞倒重機車後肇事逃逸,但柳女卻再折回事發地點,遭警方眼尖認出,柳女心虛又加速逃逸,卻又再撞機車,仍遭現場警方攔下,柳女坦承持有並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並在大坡路二段肇事逃逸不諱,全案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毒駕及肇逃)偵辦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據宜蘭分局指出,新生派出所警員鄭宇倫、林世傑於昨日22時許,接獲110通報大坡路二段有起自小客撞重機車後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警方於現場處理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3***-GR號在大坡路二段與梅州一路口停等紅燈,其見警心虛便加速逃逸,但卻衝撞前方普通重機車後,遭現場警方攔下,駕駛柳○○(多項毒品前科)停車接受盤查時,警方一眼認出該嫌為轄內毒品慣犯,經檢視柳嫌駕駛車輛,於駕駛座椅車縫中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毛重0.3公克,柳女坦承持有並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並在大坡路二段肇事逃逸不諱,全案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毒駕及肇逃)偵辦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柳女原有通緝,但7月已解除通緝,但仍有施打毒品的習慣,昨天雖然沒有喝酒,但單腳就是站不穩,可見毒品害人的程度,「戒毒雖難,不戒會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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