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美玉/宜蘭報導)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表示,大同鄉民代表會第20屆代表第4選舉區當選人潘文雄因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宜蘭縣政府通知選委會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規定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進行遞補作業。
按當時該選舉區應選3名代表,共有4名候選人,各候選人得票數高低順序為:何勝立419票、高萬年334票、潘文雄306票、呂萬福296票。呂萬福的得票數已達原公告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以上,符合選罷法74條規定遞補條件,因此委員會審查通過由呂萬福遞補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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