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羅東報導
檳榔攤開幕請來宮廟神尊加持祈福,竟然不願公眾安全,在十字路口及距加油站不到20公尺處施放高空煙火及鞭炮,一時煙火四竄,嚇得加油站員工一身冷汗,業者此舉已違反宜蘭縣炮竹煙火自治條例及煙火炮竹管理條例,違者可處予15萬元以下罰款。
位於羅東鎮光榮路東寶加油站附近一家新開幕的檳榔攤,今(4)日上午請來宮廟神轎班至店內加持祈福,神轎所至爆竹及沖天炮及濃煙四處亂竄,嚇得加油站工讀生及加油的民眾擔心發生火警,緊急停止加油作業,路過車輛駕駛人因濃煙阻擋視線緊急停車,所幸未發生意外。
依照宜蘭縣爆竹煙火自治條例第15條第2款規定,凡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不得施放爆竹煙火,全國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3款規定,儲油設備及儲油糟區不得施放炮竹煙火,違者處予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今天這件違法施放爆竹煙火離譜事件,主管單位據報後已派員展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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