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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縣議員陳孝仁因其助理費問題,遭宜蘭調查站查獲4 年裡共詐領300餘萬元,並約談陳孝仁、2名助理及其兒子,宜蘭地檢署複訊後以貪污罪嫌,諭令50萬元交保。
陳孝仁為南澳鄉上屆縣議員,本屆連任失利後,有人舉報陳孝仁在任內用人頭將其助理費收回已有,4 年來共約有300餘萬元。
案經宜蘭調查站在昨日約談陳孝仁、2 名助理及陳孝仁兒子4 人到案,在2名助理指出1 人將所領的助理費交給陳孝仁、1人將助理費交給其兒子,陳孝仁也坦承案情,全案移送給宜蘭地檢署後,檢察官訊後諭令50萬元交保。
陳孝仁今天表示,2 名助理費的確交回,但也是都用於選民服務,尤其是山地鄉的選民服務,對一個民代的薪水就那麼一點點,這項制度已造成許多民代誤觸法網,應有改善的空間,希望日後內政部能有妥善的修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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