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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碱業公司長期以來成為新馬地區空污源,民眾環境生活品質惡劣,宜蘭縣政府在10月5日由代理縣長陳金德帶領環保局當場查獲違反空污法,今日由副縣長余聯興親自帶著停工令到場區交給該廠廠長,環保局局長周錫福表示,未來該製程若要申請復工,需向縣府申請該製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文件變更,經審查同意後取得許可文件後才能復工。
東南碱業公司設立在蘇澳新城50餘年,算是地方老企業南,其所製造的化學肥料在市場上佔有相當的比例,但由於老廠區管線老舊、更新設備慢,加上環保法令更新,因此廠方總以舊思維來應對,但在民眾意識抬頭下,不再只是抱怨,陳情、反應、檢舉等,官方也已重視民眾意見,因此在法令的支持下,對大工廠施以嚴處。
東南碱業經查出該廠鉀肥製程(M04) 之反應爐後端操作使用中且未保持密閉之冷卻機、圓篩機、成品暫存槽、中和貯存槽、硫酸鉀工廠及硫酸鉀暫存庫皆為未經合法登記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之污染源,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且認定符合同法第9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屬情節重大之未經許可污染源,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令該廠鉀肥製程反應爐(M04)後段未經許可之污染源停工。
環保局長周錫福表示,未來該製程若要申請復工,需向縣府申請該製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文件變更,經審查同意後取得許可文件後才能復工,若該製程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前逕自操作相關設備進行生產,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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