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整理
山老鼠盜伐破壞國土及自然生態環境,雖刑責最高可達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仍有不法之徒以身試法,今日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與保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及退輔會森保處等單位,於明池駐在所共同執行盜伐熱區查緝護管巡護工作,發現可疑犯嫌進入轄區內便前往攔查,於台七線60公里附近當場攔獲鍾姓、李姓犯嫌2人,駕駛自小客車,車上載有紅塊檜木樹瘤2塊,當場人贓俱獲,將依違反森林法第50、52條等規定移送警調偵辦。
針對北橫明池高風險盜伐地區,羅東林區管處長期佈署科技儀器強化夜間監控,並與檢、警單位建立聯繫平台共同取締盜伐竊取貴重木案件,羅東林區管理處也表示,山老鼠盜伐已觸犯森林法第50條、第52條,刑責最高可達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呼籲不法份子切勿以身試法,民眾也請不要收受來路不明贓木,若有發現盜伐、濫墾等非法情事,可利用林務局「盜伐通報平台-山老鼠雷達站」,或撥打保林免費專線0800-057-930、0800-000-930通報林務或警察單位。
廣告託播
※本文版權為宜蘭新聞網所有,歡迎轉載,請務必註明出處※
投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 ws51307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