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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林姿妙上任縣長近7個月來,以「縣民的事就是我的大事」為行政指導原則,首次調整一級主人事異動,新人事命令將於108年7月15日正式生效。
異動人事共有6個局處補足3 個參議分別是:
工商旅遊處處長李東儒(原計劃處長)
交通處處長黃志良(原參議兼建設處長)
水利資源處處長李岳儒(原工商旅遊處長)
社會處處長林蒼蔡(原羅東林區管理處工務課長)
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原羅東鎮公所工務課長)
計畫處代理處長李新泰(原計劃處副處長)
參議劉富美(原社會處長)
參議陳春錦(原水利資源處處長)
參議林國民(原交通處處長)
林姿妙表示,上任六個月來,無日不思索縣政如何再提昇精進,新團隊就定位後,我會帶領新團隊往前衝,也期許各局處長秉持「縣民的事就是我的大事」的心態,戮力為縣民打拚,營造安居樂業的家園,再創宜蘭新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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