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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龍德、利澤工業區在104年5月8日前,凡未請領建照施工者,將課徵空地稅5倍,宜蘭縣政府衡量3年來整體經濟環境變遷情形及區內土地建築使用情形,
地政處強調,「龍德及利澤工業區私有空地限期建築使用」
修正後之空地稅加徵倍數方式如下:
一、持有年期至107年3月24日止未滿3年者:
二、持有年期至107年3月24日止滿3年、未滿6年者:
三、持有年期至107年3月24日止滿6年、未滿9年者:
四、持有年期至107年3月24日止滿9年以上者:
五、107年3月25日(含)以後取得者:
六、加徵空地稅未達5倍之土地,每增加1年仍未建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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