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的9 個要點中,第6點有關農舍放流水部份,縣府並未言明在農舍興建申請案中,是否需要由農田水利會的審核?這與陳金德在下鄉宗教之旅時向農民說明的「零排放」,似乎變了調,屆時農田水利會在審查案中,以無排水或迴歸水問題或全面檢測灌、排渠道底泥等暫停受理搭排申請,那還是回到多頭馬車情況,到時是縣府聽農田水利會的,還是農田水利會聽縣府的?
農舍的興建除了違規擴大面積加蓋外,在申請程序中,一直有爭議的是,在農舍興建申請案初期,農地主人一定要取得搭排証明,否則就沒有往下走的程序,許多未重劃的農地或甲種建築用地,因沒有排水系統,因此沒有辦法到縣府進行興建審查。
陳金德在縣內宗教之旅中向農民各界說明農舍興建辦法的立意,同時也特別強調「零排放」的看法,獲得許多農民的肯定,但在這次的農舍興建審查要點中,僅第6條提到「農舍放流水應符合宜蘭縣廢(污)水排入農田灌排系統加嚴放流水標準,並排入排水溝渠。」
很明顯的搭排水証明的主導權還是在農田水利會,陳金德的「零排放」也只不過是讓農舍興建者多增加設備費而已,當然現在農田水利會的會長是官派直屬農委會,縣府在這個層面上也沒能有太大的做為,到時誰聽誰的?這筆帳農民還是會算在陳金德的頭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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