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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於4月27日5時45分宜蘭員山金山西路段,黃姓老婦人遭車號8E-5○○9撞擊死亡交通事件,肇事者游姓駕駛29日被拘提到案後,宜蘭地檢署諭令10萬元交保,引起受害家屬不滿,發動親友民眾約35人,於23時至宜蘭地檢署抗議,檢察官遂將案件與人、卷證送至地院開聲押庭,宜蘭地方法院法官於今日清晨4點零7分裁定羈押,解除了一場可能爆發的衝突場面。
據警方調查,發生於4月27日5時45分宜蘭員山金山西路段,黃姓老婦人遭車號8E-5○○9撞擊死亡交通事件,肇事者游姓駕駛於4月29日下午2點許由宜蘭分局於文化中心拘提到案,經偵訊後4點時許移送地檢署究辦,宜蘭地檢署於下4點時45分諭令10萬元交保,引發家屬不滿,發動親友民眾約35人,於晚上11點到宜蘭地檢署抗議。
警察局事前獲知情資後,動員宜蘭分局21名、刑大5名、交通隊2名、羅東分局14名、礁溪分局10名、三星分局5名、蘇澳分局5名等支援警力共計62名迅速抵達抗議現場。警方一面加派警力至現場防制,另一方面積極疏處被害人家屬,表明警方嚴正立場執法立場,防範有暴力抗議行為發生,民眾始於晚上11點55分散去,游姓犯嫌仍在地檢,尚未交保,經檢察官與犯嫌家屬連繫結果,家屬表示不願為其保釋,檢察官遂於4月30日淩晨1時55分將案件與人、卷證送至地院開聲押庭中,法院於淩晨02點57分開庭,清晨04點07分法官裁定羈押,警察局待命警力也於游嫌裁定羈押後返回各駐地,也因警方的優勢警力解除了一場可能爆發的衝突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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