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金來/頭城報導
遭通緝18年,李姓男子埋名到宜蘭頭城龜山島參加旅遊,為烏石港安檢所識破,經礁溪分局頭城分駐所查証後,將其逮捕歸案,由於李男再過4個月就可渡過追訴時效,但仍法網恢恢。
李姓男子因為詐欺案在民國88年遭到通緝,追訴時效到今年9月,再過4個月就可以逃過法律制裁,李嫌隱姓埋名了18年,今日與妻子參加龜山島旅遊登島行程,在繳交證件時由安檢所發現有異,隨即通報礁溪分局,經查証李嫌為臺中地檢發佈詐欺通緝犯後,由頭城分駐所所長蔡明原、警員曾子桓前往埋伏,待李嫌回港後於12時10分將其逮捕偵辦,李嫌遭逮捕時仍一臉驚恐:「你们到底如何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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