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奇濤/宜蘭報導
宜蘭縣一位老農民申請興建農舍資格證明書,從去年11月申請到現在尚未核發,縣議員江碧華19日在縣長總質詢時揭發,抨擊縣府公務人員沒有同理心,行政效率極待加強。
江碧華議員說,老農民李朝賢於去年11月24日,向縣府申請核發興建農舍資格證明書,縣府第一次退件12月1日退件,理由是尚缺漏農舍配置圖、高層斷面圖以及確無自用農舍證明等文件。
老農民再於12月15日提出申請,又被縣府於12月30日駁回,理由是尚缺漏農業用地之農作2年經營實績證明、申請人切結無自用農舍、申請人切結該筆農地未曾興建農舍、或提供申請農舍面積使用等文件,且未敘明流水排放形式及排放說明,亦未按中央明定之興建農舍經營計劃書填寫相關資料。
老農民於106年1月9日第三次提出申請,也被縣府以尚缺漏農業用地之農作2年經營實績證明、申請人切結無自用農舍、申請人切結該筆農地未曾興建農舍、或提供申請農舍面積使用等文件,且未敘明流水排放形式及排放說明,亦未按中央明定之興建農舍經營計劃書填寫相關資料等理由,於1月12日退件。
老農第四次於1月16日提出申請,縣府於2月2日仍以前述理由駁回。
老農第五次於4月12日提出申請,縣府於4月24日再予駁回,理由是因未按中央明定之興建農舍經營計劃書填寫相關資料,並 未檢附相關附件。
農業處長陳德星答復,申請核發農民資格證明書辦理期限是天。
政風處的的調查是,該案的辦理期程都在28天內辦理完畢,「尚無公文延宕之情事」。
江碧華議員說,林聰賢縣長任內農舍有4055件,李朝賢老農民申請案件的延宕,可以看出我們的行政效率,上情沒有下達,縣長忙半天,下面局處長、科長、包括承辦員的想法有相同嗎?農業處長一件農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要多久?
農業處長答復:28天。
江碧華議員說,這件公文應一次告知清楚,縣府從去年到現在還沒下文,這就是縣府的團隊,人民有感嗎?非常的痛苦啊,一位七八十歲的老農民來來回回的一再被退件,吳縣長在各縣市的服務績效和風評值得肯定,但要如何提升宜蘭公務人員的素質,提升政府預算的執行力,讓百姓有感,縣長有可為嗎?
吳縣長答復:關於執行力的問題,所有的人民申請案件都有在列管,目前是農業處的農舍和相關申請案件,確實有慢,我已經要求農業處的處長,親自成立一個專案小組來審查,不要只有靠承辦人來處理,我發現承辦人在法令的認知和解讀方面,有所不同,自己沒有很清楚的話很難跟民眾作一溝通,甚至我要求說農業處裡面有困難,我們的祕書長、副縣長、還有我這邊都可以親自來協助,從審查當中,從個案當中來發現問題,也幫人民解決問題,同時也藉這個機會訓練同仁一些觀念,會繼續來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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