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超過30年以上老舊建築物(8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築執照者),只要在109年5月9日以前申請重建就有獎勵12年房屋稅減半、容積獎勵多10%,而在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也有6到8千的補助、重建計劃書有5萬5000元的補助,宜蘭縣政府已成立輔導機制小組來協助民眾老屋健檢、重建及盤點都市計劃區內的建物等,讓民眾住得安心、舒適。
宜蘭縣境內約有3萬餘棟超過30年以上的老舊房屋,縣政府自106年起就全縣569棟4層以上集合住宅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已快速篩選459件,預計今年初要完成另外的110件,如 經縣政府篩檢有安全疑慮者,將通知辦理耐震評估,並給予結構安全性能評估6到8千的補助、重建計劃書有5萬5000元的補助。
根據宜蘭縣政府表示,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都市計畫內30年以上合法房屋,經委託建築師公會或技師公會評估結構安全性能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無電梯者,即可申請重建。重建時除享有政府補助建物耐震能力評估費用外,並有最高基準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1.15倍的容積獎勵;在重建期間享有地價稅減免,重建完成後再給予房屋稅減半優惠2年;若所有權人於2年期間內未移轉,還可以繼續減半徵收10年,共計12年的房屋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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