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業務表現理想 收入錄得輕微增長至港幣15億5千9百萬元
香港,中國 - Media OutReach - 2017年8月18日 - 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美麗華」或「集團」,香港交易所股份代號:71),今天公佈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首6個月之未經審核之業績。
百萬港元 | 截至6月30日止首6個月 | ||
2017年 | 2016年 | 變幅 | |
收入 | 1,559 | 1,485 | 5% |
股東應佔基礎溢利*
| 333 | 263 | 27% |
每股基礎盈利 (基本)*
| 57港仙 | 45 港仙 | 27% |
每股中期股息 | 23港仙 | 20 港仙 | 15% |
*股東應佔基礎溢利及每股基礎盈利以不包括物業重新估值變動的除稅後影響及其他非營業及非經常性項目如出售附屬公司的淨收益的影響計算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個月(「報告期」),集團未經審核之收入錄得港幣15億5千9百萬元,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個月同期(「去年同期」)上升5%。若扣除投資物業公允價值淨增加4億1千6百萬元及於報告期內出售持有中環物業之附屬公司一次性淨收益約港幣3千2百萬後,集團未經審核之股東應佔基礎溢利港幣3億3千3百萬元,較去年同期顯著上升27%。每股基礎盈利亦同時上升27%至港幣57仙。
酒店及服務式公寓業務
集團酒店及服務式公寓於報告期內收入較去年同期上升接近2%至港幣3億零7百萬元;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 (EBITDA)則較去年同期上升18%至港幣1億零9百萬元。
受惠於訪港過夜旅客上升,本集團旗下的 The Mira Hong Kong 及問月酒店的出租率於首6個月均錄得增長,與本港高檔次酒店的表現相近。
收租業務
報告期內收租業務之收入錄得港幣4億2千1百萬元,平均出租率錄得溫和增長;EBITDA 為港幣3億7千4百萬元,大致與去年同期持平。
集團在多年籌劃下完成了旗下四大物業--美麗華商場、Mira Mall、美麗華大廈及The Mira Hong Kong的軟硬件優化及策略性整合,由2017年6月2日起命名為Mira Place美麗華廣場,於尖沙咀黃金購物消費區建立了120萬平方平呎的地標。
餐飲業務
集團的餐飲業務收入於報告期內錄得約港幣1億9千5百萬元,EBITDA則錄得約港幣7百萬元,乃受韓式連鎖餐飲業務因面對激烈競爭及租金成本高昂而影響,惟國金軒及翠亨邨等中菜餐廳業務表現仍然理想,繼續為集團提供穩定收入。
旅遊業務
旅遊業務收入較去年同期上升約18%至6億3千6百萬元;EBITDA 為港幣1千2百萬元,較去年同期上升超過一倍。
業務展望
總括2017年上半年業績和業務展望,美麗華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家誠先生表示 : 「本集團的財務狀況保持穩健,核心業務經營整體表現仍然理想,展望集團2017年下半年業績將穩中有進。管理層將繼續提升資產價值及各項業務的服務質素,提高收益並增強成本效益。
今年為集團成立60週年的驕人里程碑,我們將繼續以堅定的經營信念和管理決心,為所有客戶提供至誠服務,為股東和各持分者創造更佳利益。」
關於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
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簡稱「美麗華集團」)創立於1957年,總部設於香港。集團擁有多個特色服務業品牌,旗下業務發展多元化, 包括時尚酒店及服務式公寓、物業租賃、餐飲及旅遊,遍佈香港及中國。美麗華集團於1970年正式在香港上市(股份代號:71),是恒基兆業地產集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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