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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公所位於西安里慶昌宮鎮立幼兒園三樓建物,110年拆屋還地給廟方,其中該建物廢棄物的清運工作,因涉及大車載運費用產生約數萬元差價,遭檢廉質疑官員涉有圖利廠商之嫌,昨搜索羅東鎮公所,經約談課長、承辦員、建築師及廠商後,分別以10萬元至20萬元交保。
羅東鎮西安里慶昌宮一筆維揚段1715號3 層樓的建物,其土地為廟方所有,建物則為羅東鎮公所早期出資興建,因此做為羅東鎮立幼兒園及巡守隊及長青食堂使用,但因年代已久,廟方希望拆屋還地,因此在110年進行拆屋還地事宜。
由於拆屋所產生的建物廢棄物需要進行清運,因此清運公司以每車3000元代價清運,但清運公司卻用容量大一倍的貨車載運,其間就有一筆數萬元的差價,檢方認為有圖利廠商之嫌。
昨(25)日檢廉到羅東鎮公所搜索,並帶走課長、課員、建築師等偵訊後,以涉圖利罪分別以15萬至20萬交保,而廠商則以偽造文書、詐欺罪,分別以10萬、2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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