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羅東分局專案小組飛象過河,遠赴新北市查緝22歲蔡姓女子為首等的詐騙集團共3人,該詐騙集團專門利用民眾求職或需小額借貸,詐騙被害人銀行帳戶存摺及提款卡,多名被害人因此陷於錯誤,並依照指示寄予詐騙集團,淪為詐騙集團犯罪之工具,蔡女經供訊後羅東警分局依詐欺罪嫌函送宜蘭地檢察署擴大偵辦。
警方調查,多名遭警示帳戶之犯嫌向警方供述,自身因家境困窘又急須花用,透過網路得知變賣帳戶之管道,以一本帳戶數千元不等之價格,將自身銀行帳戶存摺及金融卡變賣予詐騙集團使用,詐騙集團亦有教戰守則,指導變賣帳戶之犯嫌如遭警方通知到案,則供稱其係為辦理銀行貸款等云,企圖矇騙警方,誤導辦案方向。
羅東警分局在此呼籲,勿因求職或小額借貸而誤信將銀行存摺、金融卡寄予他人,請民眾求職或借貸前再三確認,以免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中,淪為犯罪工具。另提醒勿因變賣銀行帳戶及擔任詐欺車手報酬高,鋌而走險而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30條及第339條詐欺得利罪之幫助犯,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賠了自己的人生又得不到財富,害人又害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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