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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聯幫弘仁會成員李0鋯率幫眾在蘇澳地區魚肉鄉民、勒索保護費、恐嚇、砸店等惡行,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對李嫌等10名幫眾提起公訴,其中6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111年4月18日王送等人在蘇澳鎮大老二餐館消費,藉故砸毀店內桌、椅、酒瓶等物後離去,又在4月20日由李○鋯駕車搭載王○○及張○○,並帶領王○○、林○○、羅○○、張○○等共10餘名男子,一同進入大老二餐酒館,店長見狀通知老闆來店後,李○○即向老闆強力表明要求插乾股、繳交保護費, 老闆不願交付,雙方不歡而散,李○○即派遣小弟連日前往該餐館故作消費,實則給予老闆壓力,更於4月25日晚間9點許,由陳○○、陳○○告知店員,隔壁商家愛伊錸男女舒壓館已同意繳交保護費等語,持續施予大老二餐酒館壓力,使老闆因對方連日以來之虛聲恫嚇作為而心生畏懼且不堪其擾,而在4月底即關門結束營業。
而在隔壁的愛伊錸男女舒壓館是在111年4月23日由羅嫌(身份為海軍軍人)及2名陳姓嫌犯,要求舒壓館交保護費,但因老闆不在宜蘭,而另約在25日見面,老闆被陳嫌等人帶到約定地點,要求挿乾股每月交1萬5000元保護費,老闆以生意差為,雙方談定每月8000元,並交3個月2萬4000元,但舒壓館並沒有花錢消災仍不時被擾,因此同年9月關門大吉。
而愛伊錸男女舒壓館老闆在去年10月6日另開一家王朝舒壓館,不幸的事仍被陳嫌等人釘上,在10月30日找上門說,八大業者都要繳交保護費要每月收取1萬元,並恐嚇不繳錢店就不必營業了,會要叫人來店門口站崗,並說「別人我收3萬元,這間我只收1萬元」。王朝舒壓館在12月就頂讓他出去不做了。
而陳嫌、楊嫌及綽號「小寶」之年籍不詳男子、邢嫌、李嫌等5人,在111年10月30日下午2點40分許開車到位於宜蘭縣蘇澳鎮之王朝舒壓館(老闆在址又重開),由李○鋯表示八大業者均須繳交保護費為由,恐嚇店長要求每月收取現金1萬元做為圍事保護費用,店長則以老闆不在,其無法決定,邢○○即出言恐嚇:「如果不繳錢,店就不必營業了,他要叫人來『王朝舒壓館』店門口站崗, 看有誰會來消費?」、「別間我收3萬元,妳這間我收1萬元就好。」而李○○在旁,亦附和說「八大行業都是這樣處理」,店長見5人之舉動而心生恐懼且不堪其擾,經店長告知老闆後,老闆也不堪其擾而於111年12月間,將王朝舒壓館頂讓予他人經營。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建請法院審酌被告李○鋯、王○○、陳○○、陳○○、李○○、邢○○等人或恣意砸店、要求插乾股及索取保護費,造成店家恐懼,進而關店結束營業,危害人民財產及社會治安甚鉅,且被告李○○、王○○、陳○○、陳○○、李○○、邢○○等於警詢、偵訊時仍避重就輕,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等情,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又被告李○○、陳○○、 陳○○、羅○○、張○○為成年人,其與少年林○○共同實施犯罪,並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

竹聯幫弘仁會幫眾李嫌等10人 檢方建請院方從重量刑!

竹聯幫弘仁會幫眾李嫌等10人 檢方建請院方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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