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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分局7月4日受理於宜蘭市東門夜市內竊案,被害人稱自己置於飾品架上內現金及信用卡不翼而飛,經調閱監視器發現係一名女性顧客趁挑選飾品,趁機打開皮包迅速拿走財物,因本案為徒步犯案,地點又是在人潮眾多夜市,竊賊混入人群難以辨識,新民所警員李雅婷不放棄調閱新興路、和睦路、中山路各路段沿線及東門夜市周邊上百支監視器後,最終發現竊嫌在和睦、新民路口騎乘機車,經確認車牌號碼,於10日上午11時許至其車主住處通知其到案說明,葉姓女竊賊見警方上門,淚流滿面坦承不諱,稱係臨時起意,犯案後也十分後悔,透過警方將財物送還被害民眾並獲得對方諒解,惟竊盜罪為公訴罪,全案訊後函送地檢署偵辦。(照片宜蘭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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