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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每一位完全行為能力者在生命盡頭,皆可以選擇最後尊嚴及善終,《病人自主權利法》本月6日正式上路,。羅東博愛醫院是宜蘭縣衛生局指定的示範醫療機構,自本月21日起開辦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宜蘭縣消保官王雅琳一家五口預約諮商,會後皆簽下決定書,成為羅東博愛醫院第一組簽署人。
《病人自主權利法》保障國人的醫療自主權,具完全行為能力者,無論是處於健康或疾病狀態,皆可偕二等親屬,赴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醫院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共同討論5種特定臨床狀況下,希望的醫療照護與善終選項,再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AD),最後由醫院上傳至衛福部並註記於健保卡上。
羅東博愛醫院獲衛生局指定為宜蘭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示範醫院,同時為宜蘭縣內最早開設諮商門診的醫院。本月21日起,預立門診正式開跑,宜蘭縣政府消保官王雅琳夫婦與父母、兒子,一家三代共同前往與諮商門診醫師張賢政、護理師黃欣綺和社工師黃子明進行諮商。在經過審慎的諮商流程後,王雅琳一家完成簽署,經院方完成衛福部註記、系統上傳,成為第一批於羅東博愛醫院正式註記的意願人。王雅琳認為,「生」與「死」都是生命的展現,在意識清楚時,決定自己於生命終點時的品質與尊嚴,以正面、健康的態度來圓滿生命的內容,有了這層體悟才與全家決定一同參與諮商、簽下決定書。
「簽下決定書,不代表放棄生命,而是更尊重病人的決定。」黃欣綺表示,每個人對於自己的疾病,都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權利。與過去所知的放棄急救同意書不同之處在於,預立醫療決定書是在意願人意識清楚且可表達的情況下,由本人同意親簽,後者是當病人意識不清或陷入昏迷時,才得由家屬簽立。張賢政更說明,預立醫療決定是極慎重的流程,可藉此思考生命、活著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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