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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8兩日,在宜蘭龜山島海域,分別出現2艘遊艇,就在賞鯨船上遊客的眼皮下,全速衝向鯨群,讓一群小虎鯨群,馬上下潛躲避,讓賞鯨遊客直呼太跨張了,海巡署第一岸巡隧鎖定特定目標,今(9)日上午9點許,先後約談陳姓、李姓船長到案說明,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規定,函送偵辦。
據了解,一艘書名為「藍寶堅尼號」來福隆一帶漁港出海的遊艇在7日下午2點許,就在宜蘭龜山島海域看到鯨豚就衝過去,讓附近的龜山朝日號等3艘賞鯨船的遊客直呼「太跨張」了。
不料在8日上午又有一艘以基隆為母港的遊艇,也到宜蘭龜山島海域,又做了同樣的行為,還被賞鯨船嗚笛廣播。
今日上午9點許,海巡單位通知兩艘遊艇船長陳姓和李姓男子前來說明,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表示,所有鯨豚都屬保育類動物,如果蓄意對保育類動物騷擾,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 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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