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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下午3點48分許在員山鄉員山路二段與惠民路岔路發生嚴重車禍,造成機車騎士送醫急救不治,所載女乘客受傷,而預伴混凝土車則揚長而去,約1個小時後該混凝土車又經過車禍現場,被員警當場逮捕,但女乘客在網路上留言指出員警在太平間時說「為什麼你們看到大車自己都不會閃」…讓她氣憤不已,並表示「難道我們平民老百姓的生命就這麼不值錢嗎?」,宜蘭分局表示,警方在第一時間已積極迅速確認車型、車號,並查獲嫌疑人,對於員警應對不佳及欠缺同理心的部分,如經查屬實,會依相關規定處理。
更新2021.02.03:羅東分局就員警處理車禍事件言詞對受害者欠缺同理心,經查證屬實,已對員警因言行失檢,滋生事端,從重申誡二次議處,以資警惕,亦向李女表達慰問與致歉。
一名李姓車禍受害者在臉書爆廢公社po文指出,男友日前載她行經員山鄉員山路二段與惠民路岔路時,遭水泥車向右惡意逼車,不料下一秒水泥車沒打方向燈,竟無預警向右轉彎直接切過去,即便她們已有大聲按喇叭,仍發生車禍,等到她回過神時,男友已躺在水泥車下滿是鮮血,她被甩到大馬路上,全身擦傷骨折。事後有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然而警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讓她們看行車紀錄器,肇事司機更把事發行車紀錄器畫面刪除,企圖毀滅證據。
最跨張的是員警在太平間對李女說:「為什麼你們看到大車自己都不會閃,大車有死角你們難道不知道嗎?如果要還原水泥車的行車紀錄器需要一筆不小的費用,這筆錢誰要出?就算你們自己可以出,也不可能讓你們出。警察局經費有限,你們難道不知道嗎?」等語,讓她氣憤不已,「難道我們平民老百姓的生命就這麼不值錢嗎?」
宜蘭分局今日說明,警方獲報趕到現場立刻調閱監視器,該監視器所顯出的肇事時間為1月28日下午3點48分,同時已確認肇事車輛及司機,而肇事混凝土車輛在發生車禍時並沒有停車,而是直接開走(行車監視器中顯示車未停),約在車禍1個小時後該車又經過現場,警方立刻攔截並將何姓駕駛逮捕偵訊後函送,(民眾行車錄器肇事的時間是1月28日下午4點06皆36秒)。
警方對於李女所訴員警態度問題表示,員警應對不佳及欠缺同理心的部分,如經查屬實,會依相關規定處理,而警方也証實預伴混凝土車的行車記器的確有部份不見。(照片截取監視器及行車記緣器)

行車記錄器所攝

路口監視嘼所攝

警方到車禍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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