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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辦理的消防管線標案,疑因承辦人員「放水」未確實驗收,宜蘭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偽造文書偵辦,陳姓上士、翁姓約僱人員、李姓廠商27日遭宜蘭地方法院聲押禁見,中校陳姓科長10萬元交保,蔡姓廠商太太30萬元交保。
調查發現,海軍110、111年度的消防管線標案,一案預算約550萬元,最後得標約450萬元,另一案預算約914萬,最後得標約520萬元,廠商應更換的設備疑似未更換,仍能通過驗收,經國防部函送宜蘭地檢署,再由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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