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陳宣良 / 員山報導 】
曾姓竊嫌偷機車後為躲避追緝,竟掛上自己機車號牌,以為這樣就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仍遭警方眼尖查獲;案由宜蘭警分局依竊盜罪嫌將曾男移送宜蘭地檢署法辦。
宜蘭警分局內城派出所副所長林耀邦、警員楊俊隆日前擔服22至24時巡邏勤務,巡經水源路18巷口處,發現曾姓男子(53年次)坐於N**-237號重機車上吃泡麵,經詢問該部機車為他所有,查詢車籍資料均符合,渠等直覺曾男形跡可疑,經詳細比對發現機車鑰匙與鑰匙孔及電門不符,進而查驗引擎號碼為4**-409290(車號:A**-161)證實係通報失竊機車,始將曾嫌帶回偵辦。
警方詢問曾嫌坦承竊取機車之犯行,並稱因自己機車已損壞無法騎乘,便四處尋找同廠牌的機車行竊,於上個月中在員山路1段發現符合條件機車,竊取後立即換上自己的車牌,以躲避警方查緝。
經警方通知被害人陳ΟΟ至內城派出所領回失竊機車,陳姓被害人得知竊嫌將其機車懸掛自己機車號牌之荒唐行為至感驚訝,並表示其機車遭竊後每天都在員山地區尋找,但均無所獲;對警方能積極盤查可疑人車,進而順利尋獲愛車之舉深表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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