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整理
宜蘭地檢署今日起訴跨區非法棄置廢棄物集團20人,洪姓、王姓主嫌分別求刑2年10月及2年8月,並聲請沒收14部車輛及2000萬元犯罪所得!
🛠主任檢察官董良造說明環保蟑螂集團運作手法
洪○○、王○○等人自111年起至113年底,在全台各地承攬廢棄物清理業務,非法將營建與裝潢工程廢棄物大量運送並棄置於宜蘭縣礁溪鄉、員山鄉、冬山鄉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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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新北市板橋、蘆洲、新店等地閒置土地、廠房作為非法中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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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置物品包含:廢木材、廢鐵片、太空包、廢塑膠、廢棄磚瓦、廢冷氣水塔外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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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車次非法傾倒,非法獲利約新台幣2000萬元。
⚖起訴與求刑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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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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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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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向法院聲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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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工具:扣押大小貨車14部(其中5部已於偵查中變價拍賣,拍得價金2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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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所得:新台幣約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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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罪名主要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及第4款(非法清理廢棄物)辦理。

殲滅跨區環保蟑螂集團 宜檢起訴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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