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縣議員楊弘旻在今年5月份宜蘭縣議會第19屆第一次定期會時發現,宜蘭縣警察局汽機車拖吊場的保管費困帳自104年起有逐年昇高的問題,因此進一步了解後,要求宜蘭縣政府應該修法廢止車輛遭拖吊所產生的保管欠費問題,目前該法案依地制法已提送宜蘭縣議會,並經一讀會通過,後續可望在這個會期三讀完成,明年起就可實施。
楊弘旻表示,民眾被拖吊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因欠稅或違規罰金未繳,這些是自104年中央修法後,不管是靜止或移動中的車子,都可當場取締拖吊,但因有些民眾繳不起幾千塊或上萬的欠稅、罰金,因此就任車子放在拖吊場保管,長期者一、二年,短期也有二、三個月。
楊弘旻說,汽車在拖吊場的保管費每天要200元、機車要50元,只要車子被拖進場,當日就開始算保管費,雖然這些車子最後都被拍賣掉,但所得才千元,卻不夠繳保管費,因此許多民眾欠著政府的錢而不知,縣警察局在這項項目中,呆帳卻逐年增加,今年已達800餘萬元。
楊弘旻認為這款項是因拖吊後所產生出來的費用,有些欠帳高達10幾萬元,這是不合理的,目前宜蘭縣警察局已提出修法廢止,未來如果依該車拍賣所得,扣除罰金、拖吊費最後再繳保管費,如果所得無法或不足繳保管費,將一筆勾消,不再成為欠款或列入警察局呆帳項目中。

楊弘旻摧生廢止車輛遭拖吊所產生保管費欠款

楊弘旻摧生廢止車輛遭拖吊所產生保管費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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