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衫、趙奇濤/礁溪報導
宜蘭縣溫泉泡湯的OT外包案,風波越滾越大,森林風呂業者舉發縣府所委外另一家湯圍溝的管理方式大不同,縣府工商旅遊處副處長池騰聯在臉書上作說明,森林風呂業者王迪立表示從池副處長的說明中,更證實縣府知法犯法購買未經信託的預售票,縣府的作法真是不可思議。據了解,宜蘭縣政府礁溪溫泉一件OT案(礁溪溫泉公園森林風呂一案十年)、一件礁溪湯圍溝委外案(二年一標),目前縣府的做法是:礁溪溫泉OT案已成立接收小組,將在下週收回自行營業;礁溪湯圍溝委外案,將在下週派員站崗以了解是否有預售票情形。
「本案肇始為縣府於今年再次接獲民眾陳情,輕車悠遊公司以股權拿去借款,之後又以愛思博得股份有限名義,私自印製不法票券高達96萬張,並將相當可觀數量之票券,充當利息及還款交付給輕車悠遊公司及王迪立先生之債權人。
同時又透過網路等管道,販售該批票券給一般不知情民眾。此舉不僅嚴重影響到本合約的執行,亦已明顯違法。縣府2度函請限期改善,以保障消費者,惟該公司至今未有具體改善行動。
縣府基於保障消費者權利及捍衛縣民公共利益下,除擬採取終止契約外,對於輕車悠遊公司王迪立董事長,所涉及刑事責任部分,亦已提起刑事告訴,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對於損及縣府權益部分,也將同步對該公司及王迪立先生進行求償。鄉親民眾,如有購買愛思博得票券及其他類型部分,亦會由縣府消保官協助,集體對其公司及個人求償。
此外,對於105年8月5日該公司透過宜蘭新聞台對湯圍溝不實指控部分,該營運廠商(漁寶食品行)亦已發出新明稿並提出佐證資料,該商業自經營「湯圍風呂」起,皆採現場售票方式進行泡湯券販售。經查證後票券碼033431及034638兩張票券,為105年01月29日縣府舉辦「105年春節期間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幸福宜蘭福袋製作」活,迫(破)例賣給縣府之5000張泡湯券(票券碼030001-035000)縣並隨福袋送給民眾,王迪立先生竟利用該票透過媒體作不實之指控,已嚴重影響該商業之商譽,該公司不排除提出告訴。」
王迪立說,他經營礁溪溫泉公園,其中森林風呂因發售預售票,使消費者急速增長,縣府即要求將票款1900百餘萬元交信託後,即可印贈送票10萬張,尚未消費的信託款要押15年後才能領回,他將錢繳交之後,縣府又不同意印贈送票,為了生存他只好自行印製贈送票,被縣府移送法辦,又揚言要解約,他才舉另一家OT案湯圍溝,都是相同條件,為何縣府對待的方式不同,無需信託?
王迪立表示,從池副處長的說明中,可以清楚看到「自經營「湯圍風呂」起,皆採現場售票方式進行泡湯券販售。」,也就是說從未發售預售票,所以不用信託,但是池副處長卻接著說,湯圍溝「賣給縣府之5000張泡湯券,隨福袋送消費者」,縣府買的5000張票並非當場使用,當然屬於預售票,且票上蓋有105.10.31到期日,縣府明知湯圍溝的票都沒信託,竟然還用公帑去買違規的票,姑不論基於什麼關係獨厚一家,縣府要求森林風呂預售票的票款要全額信託,要押15年,票券上不能印日期,為何湯圍溝都不用?縣府厚彼薄此作得也太明目張膽。
王迪立說,池副處長的臉書內容於6日傍晚作了修改,原因不詳,主要是刪除了下面這一段文字──「該商業自經營「湯圍風呂」起,皆採現場售票方式進行泡湯券販售。經查證後票券碼033431及034638兩張票券,為105年01月29日縣府舉辦「105年春節期間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幸福宜蘭福袋製作」活,迫(破)例賣給縣府之5000張泡湯券(票券碼030001-035000)縣並隨福袋送給民眾。」
據了解,對於宜蘭縣政府礁溪溫泉一件OT案(礁溪溫泉公園森林風呂一案十年)、一件礁溪湯圍溝委外案(二年一標),目前縣府的做法是:礁溪溫泉OT案已成立接收小組,將在下週收回自行營業;礁溪湯圍溝委外案,將在下週派員站崗以了解是否有預售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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