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 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遭起訴涉嫌貪污、特殊洗錢、財產來源不明與偽造文書等案,同案計有15位被告今(13)日第二次準備庭在上午10點開庭,其中除林○欽偽造文書部份將與檢察官認罪協商外,其餘14位被告全部否認犯罪,而被告律師更提出「証具能力証明」問題,認為廉政官不當取供疑義,要求調閱廉政官筆錄影音光碟。而林姿妙則強調自已理直氣壯沒做壞事,法律會還他公道。
林姿妙涉貪案進入司法審理第二次準備庭,法官今年傳訊15位被告,再次就第一次準備庭做証具補全,庭中被告林○欽坦承偽造土方証明等文書,並向庭上表達願與檢察官進行認罪協商。
庭訊中被告吳東原律師林光熙表示,吳東原在去年元月13日前剛打完新冠疫苗,當日被搜索及長達32個小時的偵訊,疲憊不勘,並出示多時間點打哈欠的照片,且指出廉政官偵訊口語大小聲,同時提出醫生証明其焦慮症等等。並認為檢方「証具能力証明」有問題。
法官訊問被告律師等,是否對「証具能力証明」有疑義,在場10餘位律師都表示「是」。並要求法官同意閱廉政署偵訊光碟,因此法官同意被告律師們在2週內再補全証具資料。
林姿妙則在進入法庭前,回應媒體訪問中表示,檢廉不當訊問不當取供,從被監聽錄音帶中很明確的就是壯圍鄉農會理事長,但仍被污衊,我一生從未與人吵架,沒有做壞事,我無所畏懼坦蕩蕩,理直氣壯正正當當做人,選民眼睛是雪亮的,知道她認真做事情,相信法律會還公道。
今天庭訊時間從早上10點到12點30分,其中林姿妙部份將移至明天上午9點50分,再與張○稜,就財產來源等資金流向做証具補全。
黃國昌則表示,被告官員全部翻供,翻供有其考慮,他不便說什麼,但質疑廉政官不當取供,廉政署應出來講講話。

林姿妙官司案第二次準備庭 辯護律師質疑廉政官不當取供?

黃國昌則表示,被告官員全部翻供,翻供有其考慮,他不便說什麼,但質疑廉政官不當取供,廉政署應出來講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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