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整理
根據房屋稅2.0新制,自住房屋必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才能適用優惠稅率(1.2%或1%)。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務必檢視名下自住房屋是否已設戶籍,若尚未設籍,請務必於114年3月24日前完成登記,來維護自身權益,避免適用較高的非自住稅率。
🏠 房屋稅新制對比 影響不容忽視
📌 自住房屋 vs. 非自住房屋 稅率差異: ✔ 已設戶籍(自住房屋) → 適用優惠稅率 1.2% 或 1%
❌ 未設戶籍(非自住房屋) → 適用2.6%~4.8%累進稅率
🚨 影響重大!未設籍將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稅率將暴增1~3倍,導致房屋稅負大幅提高。
📩 宜蘭縣府主動通知 逾期未辦恐損失優惠
宜蘭縣財政稅務局已針對113年適用自住房屋稅率但尚未設籍者,寄發了2次掛號通知,提醒民眾儘速辦竣戶籍登記。
✅ 若收到掛號信,請盡快完成戶籍遷入手續
✅ 縣府將依戶政資料自動核定適用自住優惠稅率,無需另行申報
📜 房屋稅2.0 重要修正
自113年7月1日起,宜蘭縣政府已配合中央房屋稅2.0修正《宜蘭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重點如下:
1️⃣ 自住房屋:須設立戶籍,方可適用優惠稅率。
2️⃣ 非自住房屋:採全國歸戶累進差別稅率,房屋愈多,稅率愈高。
📢 提醒納稅人 3月24日前完成設籍
📌 最後期限:114年3月24日
📌 申辦方式:請攜帶相關證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 查詢及諮詢:可至宜蘭縣財政稅務局官網或來電詢問
💡 及早確認戶籍登記,確保自住稅率優惠,避免不必要的稅負增加!

未辦戶籍稅率暴增3月24日前設戶籍有保障

未辦戶籍稅率暴增3月24日前設戶籍有保障

未辦戶籍稅率暴增3月24日前設戶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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