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金來/頭城報導
頭城鎮公所,6月14日上午,於一樓會議廳,發布文創商品,公開授權作業要點,目前有「龜山島四合一餐具組、創意胸花、勵志歌曲、觀光行銷MV影片、摺頁、行旅手札、景點明信片」等,並分為營利用途與非營利用途,為營利單位創造商機,為公益團體開發元素,把握機會洽詢頭城鎮公所,心動不如行動「快、快、快」。
2015年頭城為全新鎮政,積極鼓勵推廣文創商機(頭城文風鼎盛),研發多項碩品,是政令宣導的新亮點,也是觀光行銷的最佳利器,外境嘉賓、觀光遊客更加了解,熟悉,山、海明珠的頭城小鎮,無論文風古蹟、宗教活動、旅遊景點、海洋祭慶,優雅休閒等,都會引入萬千人潮,尤其天上飛(外澳飛行傘)、海上游(外澳海水浴場)更讓民眾吸睛,而勝奪“南墾丁、北外澳”讓頭城鎮屹立在北台灣。
行政室陳衛華主任指出,鎮公所研發的商標、圖像、文創藝品,自106年5月26日發布實施,頭城文創商品公開授權要點,營利單位或公益團體,可依相關作業要點、使用項目、期限、範圍等,向頭城鎮公所提出申請,經鎮公所審核後,營利者提供8%、非營利提供5%,文創品數量回饋公所,即可獲得頭城鎮公所的授權,進行文創品複製,營利販售、使用推廣。
頭城鎮長曹乾舜表示,頭城是一個山、海、島嶼結合的蘭陽觀光大鎮,為了創造整體觀光產業、鎮長任職,二年多來加強行銷頭城旅遊特色,積極舉辦大型活動,利用個機會、資源,開發多項文創商品做為行銷尖兵,目前開發的文創商品,深獲民眾喜愛,更有業者、商家、團體前來詢問,希望獲得頭城鎮公所授權,製造推廣使用,基於鼓勵產業、創造商機,希望藉由複製使用,對頭城鎮能發揮最大行銷效益,打響頭城的名氣,「山、海明珠」,不但是宜蘭的頭城、也是台灣的第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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