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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8點許,宜蘭市宜興路一段民權路口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與救護車對撞車禍,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救護車從礁溪分局載交通事故傷患沿宜興路一段北往南欲前往醫院就醫,自小客車駕駛李姓女子沿民權路由西往東,行經肇事地點左轉未禮讓救護車而造成事故。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救護車因遭自小客車對撞,造成車內消防員手部受傷以及頭暈、胸悶等情形,原交通事故之傷患疑似頸椎受傷,情況較為危及,由救護人員給予頸圈、長背板等處置後,已先由另外一輛救護車繼續送往醫院就醫,而自小客車擦撞救護車後,再撞上分隔島,造成黑色自小客車左側車頭全毀,駕駛李姓女子也負傷送醫,兩名駕駛酒測值皆為0毫克。
整起事故救護車是否有鳴警號尚需查證,警方將調閱行車記錄器釐清事故經過,而自小客車女駕駛因未禮讓救護車,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自小客車駕駛李姓女子,行經肇事地點左轉未禮讓救護車而造成事故。

自小客車擦撞救護車後,再撞上分隔島,造成駕駛李姓女子也負傷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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