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發生在106年9月17日冬山柯林村,拐騙10歲男童到工地性侵得逞,今天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3年,而在昨天就有網友在臉書號召網友聽判:「看看咱地方法院所判決的刑責是否公不公平」。
性侵慣犯陳文惟(37歲,在押)早在19歲時就犯下強制猥褻幼童案,2005年又犯一起9歲男童性侵,獄中還性侵獄友,陳嫌曾在台北監獄接受強制治療,經鑑定有戀童症、輕度智能障礙、酒癮等,屬於性衝動及戀童傾向十分強烈,呈中高度再犯率。
而發生在去年9月17日的案子是,陳嫌在7月28日出獄後,搬來宜蘭親友家住,雖然宜蘭衛生局兩次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對陳男啟動社區處遇,但由於陳嫌表現時好、時壞,衛生局人員在晤談後有所疏忽,造成這起不幸事件。陳嫌在被逮捕後對警方表示,「看到小孩就會有性衝動,想要對他性侵!」。
在昨天的臉書就有網友號召網友來聽判,「要看地方法院的量刑是否公不公平」,而宜蘭地方法院在下午的判決中,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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