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衛生局抽查年節食品

【記者林周龍/宜蘭報導】

農曆新年將至,為維護民眾過年期間飲食衛生的安全,衛生局針對傳統市場、超市賣場、名產店及食品製造工廠等場所進行抽驗,總計抽驗肉品、蜜餞、醃漬蔬菜、米濕製品及其他零食名產等年節食品共計100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保色劑及著色劑,檢驗結果有7件與規定不符。違規原因為5件苯甲酸超量、1件己二烯酸超量及1件二氧化硫超量;另產品外包裝標示不符者共5件。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不合格之產品,已要求縣內販賣業者下架,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第8款,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而不符規定產品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
另為使本縣特色美食能符合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以宜蘭「肉品三寶(臘肉、鴨賞、膽肝)」為主題,聘請專家進行本縣25家肉品加工業者實地訪廠,針對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品保制度及其溯源管理等五大面向輔導業者,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降低污染並確保產品之衛生安全及品質,並抽驗業者所使用之原料肉20件檢驗動物用藥,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相關產製品71件,檢驗防腐劑、甜味劑、保色劑及煤焦色素,檢驗結果經輔導均與規定相符。
衛生局局長劉建廷呼籲各類食品製造業者於產品的製程中,使用食品添加物應注意其使用範圍、限量標準應依法添加,勿濫用食品添加物,違反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民眾選購年貨時,應注意選購來源、標示清楚的食品,建議避免選購外觀過於鮮豔非自然色澤的食品,聞起來味道比較刺鼻、酸臭,甚而有不該存有的芳香味產品,另在下鍋前可反覆泡水、清洗,有助於去除產品外的灰塵或殘留的食品添加物,以保障食用安全。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該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3-933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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